鳳城市人民法院
民事一審判決書
民間借貸糾紛(2021)遼0682民初2067號
原告:于某,男,滿族,1957年2月17日出生退休工人,住鳳城市。
委托訴訟代理人:楊成軍,男,滿族,1963年9月12日出生由遼寧省合同法研究會推薦,住鳳城市。
被告: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民委員會,住所地: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五組。
法定代表人:王庭貴,該村委會主任。
被告: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某某煤矸石頁巖磚廠,住所地: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一組。
經營者:李洪福該廠廠長。
經審理查明: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勝強煤矸石頁巖磚廠于2010年6月7日成立,于2012年5月30日注銷,該廠于當日注冊為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富國某某煤矸石頁巖磚廠,經營范圍為煤矸石頁巖磚、水泥空心磚制造。
2009年12月21日,被告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民委員會(甲方)與被告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富國某某煤矸石頁巖磚廠投資人李洪福(乙方)簽訂協(xié)議書,該協(xié)議書約定:一、甲方建村屬煤矸石頁巖磚廠,暫以由乙方個人名頭辦企業(yè)“營業(yè)執(zhí)照”,并由甲方出人出費辦理;二、辦照后,企業(yè)不改變村屬企業(yè)性質,各種證件由甲方會計保管(公章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正副本、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等),年檢甲方自己辦理,費用甲方負責;三、甲方企業(yè)建成后,經營管理,對外承包等工作甲方自己負責,與乙方無關;四、因乙方是村委會主任,此次村辦企業(yè)“營業(yè)執(zhí)照”乙方承擔名頭,沒有報酬;五、乙方承諾在任何時候、任何情況下,不得將甲方企業(yè)變?yōu)橐曳剿泻瓦`法以企業(yè)名頭為自己謀利益,如發(fā)生此類事情,乙方包賠甲方建廠投資額兩倍的賠償;六、乙方在離任富國村民委員會工作后,甲方即刻改換企業(yè)乙方名頭,辦手續(xù)時乙方應予以配合,辦理工作和費用甲方負責;七、甲方在煤矸石頁巖磚廠建設中和今后經營管理中所發(fā)生的債權、債務、投資、借貸、擔保、涉規(guī)、涉法、涉稅、涉費、安全事故、經濟糾紛、工人盈利和虧損等以及與企業(yè)有關的一切問題都與乙方無關、無責任,乙方只擔名不擔責。出現的一切問題都由甲方全部承擔并自行解決。因乙方擔責,甲方要負責承擔和解決。該協(xié)議約定其他事項(該協(xié)議證明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富國某某煤矸石頁巖磚廠實際投資人、實際經營人為被告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民委員會)。
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,被告磚廠(實際經營人為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民委員會)因經營需要向原告借款合計16萬元,并于2010年8月25日、2011年7月18日為原告出具借據二張,該專用收款收據分別載明:收到于某人民幣壹拾萬元整(100000元)、陸萬元整(60000元),約定借款月息0.01元,該借款加蓋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勝強煤矸石頁巖磚廠財務專用章(建廠后更名為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富國某某煤矸石頁巖磚廠)、收款人傅萍簽字、借據后面有被告村委會蓋章確認并書寫“此款由磚廠償還,如磚廠還不上由富國村償還”。此款原告多次索要無果訴至本院。
本院所確認的上述事實,有原、被告當庭陳述筆錄,借據、協(xié)議書等在卷為憑,這些證明材料已經開庭質證和本院審查,可以采信。
本院認為: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。本案中,被告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民委員會在其投資和經營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富國某某煤矸石頁巖磚廠期間以磚廠的名義向原告借款16萬元,約定月利息1分,并為原告出具借據二張,約定“此款由磚廠償還,如磚廠還不上由富國村償還”,因此該借款及約定利息的行為未違反法律、法規(guī)強制性規(guī)定,因此原、被告之間的借貸關系依法可以確認。被告向原告借款后未能及時歸還,理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。故原告要求二被告歸還借款16萬元及利息的訴請,有事實和法律依據,本院予以支持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七條、第六百七十一條、第六百八十一條、第六百九十一條,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時間效力的若干規(guī)定》第二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六十四條、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(guī)定,判決如下:
一、被告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某某煤矸石頁巖磚廠(實際投資人和經營人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民委員會)、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民委員會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償還原告于某借款16萬元及利息(利息按約定月利1分計付,從借款之日起至借款清償完畢之日止);
二、駁回原告于某其他訴訟請求。
如果未按本判決確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,應當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(guī)定,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。
案件受理費6586元,由被告鳳城市愛陽鎮(zhèn)某某村民委員會承擔(此款原告已預交,被告于給付上述款項時一并給付給原告)。
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,向本院遞交上訴狀,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,上訴于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。
審判長趙桂泉
人民陪審員宮云忠
人民陪審員任澤輝
書記員邢春燕
2021-07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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